关于妈妈代表和妈妈理事的规定
一、 妈妈代表
1. 妈妈代表是妈妈、阿姨的代言人,是村委会的正式成员;
2. 妈妈代表由全体妈妈和阿姨选举或推举产生,可以采取酝酿讨论推举、无记名投票或者举手表决等方式进行;
3. 妈妈代表任期二年,可连选连任;
4. 妈妈代表的职责主要是:
⑴ 参加村委会,参与讨论儿童村的有关工作;
⑵ 征求和反映妈妈、阿姨的要求、意见和建议;
⑶ 协助村部和妈妈做好青年、孩子的思想、道德教育工作;
⑷ 协助村部做好妈妈、阿姨的思想政治工作,促进妈妈、阿姨和家庭之间的团结;
⑸ 协助村部做好妈妈、阿姨的培训等工作,促进妈妈、阿姨尽职尽责,做好工作;
⑹儿童村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 妈妈理事
1. 妈妈理事是中国SOS儿童村协会全国理事会的成员,参加全国理事会议;
2. 妈妈理事由儿童村全体工作人员和妈妈、阿姨选举或推举产生,可以采取酝酿讨论推举、无记名投票或者举手表决等方式进行;
3. 妈妈理事任期五年,可连选连任;
4. 妈妈理事履行《中国SOS儿童村协会章程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;
5. 妈妈理事和妈妈代表可以是同一个人,也可以不是同一个人;
6. 妈妈理事享受中国SOS儿童村协会提供的有关资料,可以直接向协会反映妈妈、阿姨的要求、意见和建议,完成协会交办的有关事项。
中国SOS儿童村协会
2006年3月17日 |